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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的这些发票新规
来源:上海郑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时间:2020-11-10
2020年发票实施了哪些新规?
2020年涉及发票的开具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主要有这些:
2017年3月1日起,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发票(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号公告);
2. 2017年6月1日起,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、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,可自行开具发票(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);
3. 2017年7月1日起,经纳税人书面要求,税务机关确认后,纳税人可通过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(卷票)(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9号公告);
4. 2017年7月1日起,销售方为企业开具发票,填写购买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);
5.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,需要补开发票的,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发票(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)。
以上2020年实行的五点发票新规, 你都清楚了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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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代理记账,注册公司责任编辑:李莹